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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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
关于开展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(通师)科函字[2024]36号
各单位:
科研成果统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,是成果认定、职称评审、业绩绩效评价等的重要依据。请各单位及成果完成人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填报,确保统计工作按时、顺利地完成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1.2024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;
2.2024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;
3.2024年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(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);
4.2024年获得的科研奖项;
5.2024年获得授权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;
6.2024年被采纳的咨询报告;
7.2024年我校主办承办的学术会议、校内外教师学术报告、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情况。
注:各类成果认定标准参见《通化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认定标准》(通师)院发[2018]127号。
二、工作程序
1.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按要求录入本人科研成果;
2.各单位管理员录入主办/承办学术会议、邀请校内外专家学术报告情况;
3.各单位管理员审核本单位教师的成果,符合要求的成果学院审核通过,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通知本人修改
4.科研处管理员审核学院通过成果,符合要求的学校审核通过,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本人修改。
三.录入内容
1.期刊论文必须上传新闻出版署检索期刊页面,知网/万方数据库检索论文页面,论文PDF全文;被SCI、SSCI、AHCI、EI检索的期刊论文由科研处统一送检,不接受个人检索报告;
2.著作需上传封面、版权页和CIP查询截图,著作原件需提交科研处2本存档;
3.获奖证书、专利、软件著作权需上传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;
4.项目立项需上传项目原件的扫描件(一个PDF文件);
5.学术活动需上传审批表、新闻、活动海报和照片等材料;
6.咨询报告需上传报告原文、采纳证明及应用证明等材料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科研成果管理系统全年开放,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登录系统,即时进行成果信息的录入工作;
2.为保障各级各类数据填报工作此次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。未见刊论文、未出版著作等成果可在2025年3月15日前补录,逾期未录入者将不予统计;
3.录入成果教师、单位管理员、科研院长应及时查看成果审核状态,并根据审核意见补充完善提交相关材料。
联系人:王娜 联系电话:3209527。
附:科研管理系统成果录入上传附件材料
科研处
2024年10月24日